房屋转让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转让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转让双方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转让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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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当事人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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