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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经营期限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3 05: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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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经营期限规定

1.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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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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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租赁房屋的期限规定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如何规定的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 租赁合同 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一)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各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工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三、租赁房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租赁房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关于租赁房屋的期限规定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如何规定的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 租赁合同 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

(一)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各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工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三、租赁房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租赁房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中规定合同租赁期限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这里就有个租赁期限的问题。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其使用租赁物的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主决定。应当说租赁期太长并不利于当事*利的实现。因为客观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不动产,其价格可能会因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大起大落。,(一)关于超过20年租赁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我做出如下分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最高期限,因为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中规定合同租赁期限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这里就有个租赁期限的问题。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其使用租赁物的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主决定。应当说租赁期太长并不利于当事*利的实现。因为客观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不动产,其价格可能会因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大起大落。,(一)关于超过20年租赁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我做出如下分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最高期限,因为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中规定合同租赁期限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这里就有个租赁期限的问题。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其使用租赁物的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主决定。应当说租赁期太长并不利于当事*利的实现。因为客观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不动产,其价格可能会因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大起大落。,(一)关于超过20年租赁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我做出如下分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最高期限,因为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关于租赁房屋期限的规定是多久

法律分析:合同法关于租赁房屋期限的规定是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法关于租赁房屋期限的规定是多久

法律分析:合同法关于租赁房屋期限的规定是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法关于租赁房屋期限的规定是多久

法律分析:合同法关于租赁房屋期限的规定是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租赁期限应依据《民法典》规定
《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根据此条的规定,租期最长可以达到70年。
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根据此条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 20=40年。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属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民法典》为全国*常委会发布的法律。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应根据《民法典》20年的规定实施。
此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关于租赁期限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仅要受土地使用年限的*,也要受《民法典》的约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满,如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和《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续订租赁合同。
综上,《民法典》中有关于 租赁最长期限 20年的规定为强行法,适用于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费用缴纳方式及数额
年租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土地使用者(承租人)按年收取租金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按年交租”“长期承租”“定期调租”。但实践中国有土地租赁可按月、按季、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二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的最低租金标准。
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租赁的,一般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时间、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和调整方式。
二、法律对租赁合同的期限有*吗
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是有最长期限*的。《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对于租赁合同只有最长期限而无最短期限的*。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缩短为20年。另外,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三、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租赁期限应依据《民法典》规定
《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根据此条的规定,租期最长可以达到70年。
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根据此条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 20=40年。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属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民法典》为全国*常委会发布的法律。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应根据《民法典》20年的规定实施。
此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关于租赁期限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仅要受土地使用年限的*,也要受《民法典》的约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满,如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和《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续订租赁合同。
综上,《民法典》中有关于 租赁最长期限 20年的规定为强行法,适用于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费用缴纳方式及数额
年租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土地使用者(承租人)按年收取租金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按年交租”“长期承租”“定期调租”。但实践中国有土地租赁可按月、按季、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二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的最低租金标准。
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租赁的,一般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时间、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和调整方式。
二、法律对租赁合同的期限有*吗
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是有最长期限*的。《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对于租赁合同只有最长期限而无最短期限的*。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缩短为20年。另外,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三、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租赁期限应依据《民法典》规定
《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根据此条的规定,租期最长可以达到70年。
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根据此条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 20=40年。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属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民法典》为全国*常委会发布的法律。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应根据《民法典》20年的规定实施。
此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关于租赁期限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仅要受土地使用年限的*,也要受《民法典》的约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满,如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和《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续订租赁合同。
综上,《民法典》中有关于 租赁最长期限 20年的规定为强行法,适用于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费用缴纳方式及数额
年租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土地使用者(承租人)按年收取租金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按年交租”“长期承租”“定期调租”。但实践中国有土地租赁可按月、按季、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二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的最低租金标准。
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租赁的,一般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时间、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和调整方式。
二、法律对租赁合同的期限有*吗
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是有最长期限*的。《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对于租赁合同只有最长期限而无最短期限的*。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缩短为20年。另外,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三、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有规定吗出租年限由规定吗

有规定。
国有房屋短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根据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使用或者用土地建造临时建筑物,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建成后,需要长期使用的土地,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但最长租期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用于类似用途的土地出让的最长租期。
拓展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的续签在内,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20年,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多个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②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是否重新约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展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但整个租赁合同不无效的;超过20年的,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即按20年计算。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双方承担。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所租房屋的。
2. 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 承租人对房屋或附属设备严重损坏,拒绝修理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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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
国有房屋短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根据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使用或者用土地建造临时建筑物,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建成后,需要长期使用的土地,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但最长租期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用于类似用途的土地出让的最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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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的续签在内,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20年,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多个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②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是否重新约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展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但整个租赁合同不无效的;超过20年的,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即按20年计算。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双方承担。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所租房屋的。
2. 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 承租人对房屋或附属设备严重损坏,拒绝修理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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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的续签在内,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20年,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多个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②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是否重新约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展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但整个租赁合同不无效的;超过20年的,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即按20年计算。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双方承担。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所租房屋的。
2. 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 承租人对房屋或附属设备严重损坏,拒绝修理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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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

房屋租赁合同经营期限规定

1.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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