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遗失的可以进行补办,合同遗失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分别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争议解决方式;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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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1、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2、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租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1、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2、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租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1、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2、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租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1、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2、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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