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房屋抵押合同没确权有效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3 14:54:19
文档

房屋抵押合同没确权有效吗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产权在法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中的概念和内涵不尽相同,通常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所谓产权,就是指财产权,具体而言包括所有权以及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同形态的不动产对应不同形态的产权类型衍生出不同种类的不动产产权,我国对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几种不动产产权类型包括: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推荐度:
导读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产权在法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中的概念和内涵不尽相同,通常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所谓产权,就是指财产权,具体而言包括所有权以及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同形态的不动产对应不同形态的产权类型衍生出不同种类的不动产产权,我国对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几种不动产产权类型包括: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产权在法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中的概念和内涵不尽相同,通常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所谓产权,就是指财产权,具体而言包括所有权以及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同形态的不动产对应不同形态的产权类型衍生出不同种类的不动产产权,我国对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几种不动产产权类型包括: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抵押合同生效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就未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
      1、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按以下以情形处理:
      (1)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设立,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无效;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关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就未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合同生效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就未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
      1、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按以下以情形处理:
      (1)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设立,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无效;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关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就未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合同生效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就未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
      1、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按以下以情形处理:
      (1)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设立,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无效;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关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就未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屋抵押没登记,抵押是否有效?只有这样做抵押权才有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做为担保的一种法律形式。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或第三人。

  常见的抵押物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以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动产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即登记具有决定不动产物权设立、移转、变更或者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由于债权人和抵押人只是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故不动产抵押权并未设立,债权人自然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但是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对于抵押合同的效力,该依据合同法来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如果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则应该认为合同关系已经生效当事人应受合同的约束。违约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物权变动能否成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综上,房屋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屋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多数为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可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房屋抵押没登记,抵押是否有效?只有这样做抵押权才有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做为担保的一种法律形式。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或第三人。

  常见的抵押物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以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动产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即登记具有决定不动产物权设立、移转、变更或者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由于债权人和抵押人只是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故不动产抵押权并未设立,债权人自然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但是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对于抵押合同的效力,该依据合同法来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如果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则应该认为合同关系已经生效当事人应受合同的约束。违约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物权变动能否成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综上,房屋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屋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多数为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可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房屋抵押没登记,抵押是否有效?只有这样做抵押权才有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做为担保的一种法律形式。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或第三人。

  常见的抵押物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以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动产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即登记具有决定不动产物权设立、移转、变更或者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由于债权人和抵押人只是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故不动产抵押权并未设立,债权人自然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但是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对于抵押合同的效力,该依据合同法来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如果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则应该认为合同关系已经生效当事人应受合同的约束。违约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物权变动能否成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综上,房屋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屋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多数为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可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抵偿协议有效吗

法律主观:

没有房产证的抵押合同无效。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不得设定抵押。

法律客观: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1、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只有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才是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是附条件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即生效。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抵偿协议有效吗

法律主观:

没有房产证的抵押合同无效。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不得设定抵押。

法律客观: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1、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合同生效,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绝对、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只有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才是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是附条件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即生效。

房屋抵押没有房产证有效吗

法律分析:没有效。首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抵押的,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抵押必须要登记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没有房产证有效吗

法律分析:没有效。首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抵押的,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抵押必须要登记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有效吗

在书面借款合同中约定房屋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1、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

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

4、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时间一般为30天。

5、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

6、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当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7、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有效吗

在书面借款合同中约定房屋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1、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

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

4、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时间一般为30天。

5、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

6、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当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7、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有效吗

在书面借款合同中约定房屋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1、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

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

4、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时间一般为30天。

5、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

6、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当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7、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有效吗

在书面借款合同中约定房屋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房屋抵押行为有效。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1、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

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审查内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

4、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时间一般为30天。

5、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

6、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当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7、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房屋抵押合同没确权有效吗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产权在法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中的概念和内涵不尽相同,通常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所谓产权,就是指财产权,具体而言包括所有权以及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同形态的不动产对应不同形态的产权类型衍生出不同种类的不动产产权,我国对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几种不动产产权类型包括: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