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责任怎么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5 10:12:56
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责任怎么算
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承租人除照付租金外,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按原租金的百分之十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受转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无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授予经营管理权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危险房屋或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导读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承租人除照付租金外,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按原租金的百分之十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受转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无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授予经营管理权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危险房屋或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承租人除照付租金外,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按原租金的百分之十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受转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无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授予经营管理权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危险房屋或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五)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六)在依法发布房屋拆迁公告范围内的;(七)违章建筑或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出租的其他房屋。第九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核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登记,但应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第十条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权的合法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应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以上是关于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责任怎么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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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责任怎么算
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承租人除照付租金外,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按原租金的百分之十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受转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依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无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授予经营管理权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危险房屋或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