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8:22:25
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
一、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1、器官捐赠一般是无偿的,但实际情况下可能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导读一、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1、器官捐赠一般是无偿的,但实际情况下可能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一、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
1、器官捐赠一般是无偿的,但实际情况下可能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二、自愿捐献器官怎么申请
自愿捐献器官的申请方式如下:
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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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
一、器官捐献有多少补偿。1、器官捐赠一般是无偿的,但实际情况下可能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