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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19: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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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

律师分析。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约束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的来说章程是公司的最高规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在法律上,也会承认章程在公司的最高效力,因为有利于公司的自行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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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分析。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约束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的来说章程是公司的最高规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在法律上,也会承认章程在公司的最高效力,因为有利于公司的自行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律师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约束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的来说章程是公司的最高规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在法律上,也会承认章程在公司的最高效力,因为有利于公司的自行治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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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

律师分析。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约束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的来说章程是公司的最高规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在法律上,也会承认章程在公司的最高效力,因为有利于公司的自行治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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