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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应该获得哪些补偿?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3 0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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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应该获得哪些补偿?

1.工伤医疗待遇;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4.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5.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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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工伤医疗待遇;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4.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5.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1.工伤医疗待遇;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4.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5.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疗养期间有补偿吗

工伤疗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有用人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派人护理或者请人护理、或者按当地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工伤期间违法辞退如何补偿

1、工伤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补偿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之赔偿项目:1、医疗待遇:凭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主张2、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单位按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标准70%发放伙食补费;3、陪护人员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标准:伙食费按规定报销,交通费实报实销,陪同人员最多2名;4、停工留薪待遇:出外就医的,所说上述按本单位因工出差标准定,职工因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延期也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5、生活护理待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为上年度省、区职工平均工资50%、40%、30%;6、辅助器具费用;7、伤残待遇。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期间不支付工资应该怎样维权

工伤期间不支付工资,维权如下: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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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医疗待遇;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4.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5.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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