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需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仓储物的基本信息(品名、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
3、履行方式;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公司没有成立租房合同怎么签
公司没有成立,租房合同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一般租房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租赁双方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租赁用途、期限;
4、租金数额、支付期限;
5、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办法。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签合同时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问题;
2、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及价款等条款规定问题;
3、合同标的物质量要求方面问题;
4、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约定问题;
5、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问题等。
三、钢筋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钢筋合同注意有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的基本信息;
2、钢筋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价格;
3、货款结算方式;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5、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6、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订立合同最主要是关注交货方式以及货款支付方式,以及违约金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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