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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权诉讼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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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权诉讼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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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

法律主观:

举证比较关键。在撤销权案件中,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的问题有:,(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二)债务人上述转让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三)受让人知道转让财产和害及债权的事实。在第一类案件中,由于债权人的债务已到清偿期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已被法院判决所认定,因此,原告在举证责任上,无需承担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义务,只须举证证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由于原告举证责任的减轻,因此胜诉。,在第二类案件中,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其除举证证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外,还须举证证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其败诉。由此可见,举证证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成为债权人能否胜诉的关键所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不执行法院撤销裁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执行撤销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在具备以下条件时行使:,(一)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故意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撤销权诉讼难在哪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撤销权诉讼主要难在举证困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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