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需得到另一方同意。如果未经同意,根据财产性质,可认定一方对自己部分的分享有处分权,该部分赠与有效,而对另一方的无效。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则根据所赠与财产的性质,可认定一方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享有处分权,该部分财产的赠与有效,而对属于另一方的部分财产的赠与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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