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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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18:51:35
执行异议申请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有逃避债务恶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债权有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如果案外人对法律的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导读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有逃避债务恶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债权有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如果案外人对法律的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有逃避债务恶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债权有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如果案外人对法律的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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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有逃避债务恶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债权有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务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如果案外人对法律的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