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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诈骗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1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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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诈骗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吗?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必须达到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且对方必须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地位。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赔偿。法律分析;不需要申请,如果诈骗犯罪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出。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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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必须达到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且对方必须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地位。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赔偿。法律分析;不需要申请,如果诈骗犯罪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出。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必须达到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且对方必须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地位。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赔偿。

法律分析

不需要申请,如果诈骗犯罪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出。

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

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

一、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结语

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条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于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在返还财产方面,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对于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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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诈骗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吗?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客体、客观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必须达到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且对方必须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地位。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赔偿。法律分析;不需要申请,如果诈骗犯罪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出。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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