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共有唯一房产能否执行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18:51:49
文档

共有唯一房产能否执行

说到强制执行,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指在一段债务关系中当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判决还款;在法院做出还款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通过查封、划扣、拍卖等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用于还债;其中房产因为其不动产的特性以及价值高,通常被作为强制执行的重点对象。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点规定,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的时候,法院拿这个房子也没办法,不能将债务人赶出去,不能将房屋拍卖用于还债。很多人对这一点规定也提出了质疑,这岂不是在给欠债不还的人留后路吗?根据我国最高法的最新解释,债务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实际上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是必须是在这三种情况下
推荐度:
导读说到强制执行,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指在一段债务关系中当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判决还款;在法院做出还款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通过查封、划扣、拍卖等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用于还债;其中房产因为其不动产的特性以及价值高,通常被作为强制执行的重点对象。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点规定,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的时候,法院拿这个房子也没办法,不能将债务人赶出去,不能将房屋拍卖用于还债。很多人对这一点规定也提出了质疑,这岂不是在给欠债不还的人留后路吗?根据我国最高法的最新解释,债务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实际上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是必须是在这三种情况下

说到强制执行,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指在一段债务关系中当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判决还款;在法院做出还款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通过查封、划扣、拍卖等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用于还债;其中房产因为其不动产的特性以及价值高,通常被作为强制执行的重点对象。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点规定,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的时候,法院拿这个房子也没办法,不能将债务人赶出去,不能将房屋拍卖用于还债。很多人对这一点规定也提出了质疑,这岂不是在给欠债不还的人留后路吗?根据我国最高法的最新解释,债务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实际上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是必须是在这三种情况下。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任一均可):

1、被执行人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比如说父母欠债不还且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只要其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产,那么父母的唯一住房就可以被强制执行。

2、有转移产权行为的当法院判决还款后,有的债务人依然不愿意还钱,想钻“唯一住房不可执行”的空子,将名下多余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导致当强制执行财产时只有唯一住房。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具有财产转移性质的房产赠与协议无效,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无论是否唯一)都还是会被强制执行用于还债。

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法院不强制执行唯一住房是为了给债务人最低生活保障,但不是为了让债务人逃债避债的。有的债务人认为,反正唯一住房不可执行,自己就往好了买、往大了买,这样又不用还钱,又有好房子住。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债务人的住宅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可参照当地公租房面积及装修配置),法院就可以执行该唯一住宅,在执行后债权人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宅或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支付一定的金额。所以说,还真的别以为唯一住房就真的稳当的不可执行,债务人不要以“唯一住房”作为欠债不还的挡箭牌;债权人遇到债务人以“唯一住房”为借口,拒不还钱的也不要怕,还是可以依法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符合可执行情况的就可以强制执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共有唯一房产能否执行

说到强制执行,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指在一段债务关系中当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判决还款;在法院做出还款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通过查封、划扣、拍卖等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用于还债;其中房产因为其不动产的特性以及价值高,通常被作为强制执行的重点对象。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点规定,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的时候,法院拿这个房子也没办法,不能将债务人赶出去,不能将房屋拍卖用于还债。很多人对这一点规定也提出了质疑,这岂不是在给欠债不还的人留后路吗?根据我国最高法的最新解释,债务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实际上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是必须是在这三种情况下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