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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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1:10:33
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
一、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1、如果工地没有侵权、侵害、不当行为的,工地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如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则由用工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导读一、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1、如果工地没有侵权、侵害、不当行为的,工地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如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则由用工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一、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
1、如果工地没有侵权、侵害、不当行为的,工地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如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则由用工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地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
工地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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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
一、工人工地外自杀的工地应承担什么。1、如果工地没有侵权、侵害、不当行为的,工地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如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则由用工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