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已经离过婚的人去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出示离婚证明。离婚证明可以是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所以没有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也可以办理再婚登记。
一、民政局复婚需要带什么
离婚后的双方,如果后悔想要复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申请。复婚手续和办理初婚登记的手续是差不多的,只不过需要将双方的离婚证或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带上。所以,办理复婚手续时,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办理复婚时,民政局会回收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为双方出具新的结婚证。
二、离了婚户口如何迁移
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原籍所需资料:本人申请、现户籍证明、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发放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迁入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意迁入的介绍信或者证明。准备好以上资料后,迁户口的申请人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随父随母落户审批表,派出所审核后报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准迁证,并把户口迁回原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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