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上班地点和岗位的,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若无法达成一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合同未约定具体上班地点和岗位,单位有权根据企业需求调动人员。若劳动者不服从调动安排,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变更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约定了上班地点、岗位的,如果要变更就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上班地点、岗位的,单位有权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动人员,如劳动者不服从安排,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拓展延伸
有效应对顾客异议:店员应对不同意调店情况的操作策略
在处理顾客不同意调店的情况时,店员应采取以下操作策略。首先,要保持冷静和专业,理解顾客的立场并尊重其意见。其次,积极倾听顾客的需求和关切,确保他们感到被重视。然后,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以使顾客满意。在沟通过程中,要以友好和礼貌的态度与顾客互动,避免争吵或冲突。如果顾客仍然不满意,店员应寻求上级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以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最后,店员应将此类情况记录下来,以便今后的参考和改进。通过采取这些操作策略,店员可以有效应对顾客异议,维护良好的顾客关系。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上班地点和岗位,变更需要达成一致,否则可以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上班地点和岗位,单位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动。劳动者应服从单位的安排,如不服从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在处理顾客不同意调店的情况时,店员应保持冷静和专业,理解并尊重顾客的意见。通过积极倾听顾客的需求和关切,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可以有效维护良好的顾客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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