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第二,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第四款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