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5:08:39
文档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法律分析: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

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管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国有资产,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受国管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