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5:08:55
文档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同一个动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质权的,统一按抵押权登记时间(不是抵押权设立时间)和质权设立的时间(交付动产时间)顺序清偿。当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那么抵押人优先于质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规则。(一)同一动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1、登记过的优先于未登记的。2、登记过的抵押权存在两个以上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一天登记的顺位相同。3、没有登记的两个以上的,均为最后顺位,且顺位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
推荐度:
导读同一个动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质权的,统一按抵押权登记时间(不是抵押权设立时间)和质权设立的时间(交付动产时间)顺序清偿。当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那么抵押人优先于质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规则。(一)同一动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1、登记过的优先于未登记的。2、登记过的抵押权存在两个以上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一天登记的顺位相同。3、没有登记的两个以上的,均为最后顺位,且顺位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

同一个动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质权的,统一按抵押权登记时间(不是抵押权设立时间)和质权设立的时间(交付动产时间)顺序清偿。当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那么抵押人优先于质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一、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规则

(一)同一动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

1、登记过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2、登记过的抵押权存在两个以上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一天登记的顺位相同;

3、没有登记的两个以上的,均为最后顺位,且顺位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

说明:上述规则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和九民纪要第六十四条,将“登记日”以常识性方式作为计量单位,即早上登记或下午登记均为抵押权同一时间登记,不在法条中指明.

(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以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以公示为准:登记和交付,交付指占有改定、现实交付、指示交付、简单交付。)

例:3月1日,钟某将自己的车抵押给甲,未办理抵押登记;

4月1日,钟某将车出质给乙,完成交付;

5月1日,钟某将车抵押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

结论:各动产实现的担保物权顺位是:乙的质权>丙的登记动产抵押权>甲的未登记动产抵押权。

二、留置权再设立质权谁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上设立质权的,留置权优先受偿。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同一个动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质权的,统一按抵押权登记时间(不是抵押权设立时间)和质权设立的时间(交付动产时间)顺序清偿。当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那么抵押人优先于质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规则。(一)同一动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1、登记过的优先于未登记的。2、登记过的抵押权存在两个以上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一天登记的顺位相同。3、没有登记的两个以上的,均为最后顺位,且顺位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