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若不到庭,则视为撤诉。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原告未到的不能缺席审判。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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