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最简单的是被拆迁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且已经按照协议获得补偿,这种情况下只需要对拆迁补偿所得继承就行了,遗嘱优先,有遗嘱按照医嘱分配,无医嘱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属于死亡的被拆迁人的个人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上述亲人不存在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继承。
还有一种是被拆迁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是还没有获得补偿,这种情况也比较简单,也只是继承的问题,等到取得利益时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进行继承。
最后一种是被拆迁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前就去世了,此时的继承就不是补偿了,而是房屋。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继而明确谁有权拿到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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