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2:27:0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条款。如果聘书的内容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就不能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聘书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且双方按照聘书的内容履行彼此的权利义务,就具有了劳动合同的性质,可视为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社保缴费的缴费基数,发工资的时候会和实际的合同签署的工资不同,现实中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劳动者可以去仲裁或者诉讼,不要觉得害怕或者是没有胜诉的可能就放弃维权。一、法律上入职多久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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