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8:51:40
山西省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如下: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1)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2)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3)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4)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30。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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