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5:10:18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1、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地域情况等条件确定案件的管辖范围。2、在民事诉讼中,基本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主,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辅”。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做了如下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样的。(一)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为公民。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2、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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