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央企是归国资委管,但并非全部。
1、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
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如国有五大银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工商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2、狭义的中央企业通常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来讲,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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