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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1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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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厂拆迁职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若在六个月以下的,则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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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厂拆迁职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若在六个月以下的,则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厂拆迁职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若在六个月以下的,则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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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厂拆迁职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若在六个月以下的,则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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