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银行柜台取款五万元以下: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只需本人携银行卡及密码;2.银行柜台取款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要出示身份证,如果卡片、存单(折)不是本人的,也要出示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3.银行当天累积取款超过五万含五万元:需要出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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