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法院判的。拘役属于《刑法》种类中的一种,判处拘役,需要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先定罪,在量刑。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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