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
①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②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③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④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⑤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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