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4:48:38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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