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6:33:44
法律分析。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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