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0:06:0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家拆迁政策规定了拆迁程序。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需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求期不得少于30天。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市、县级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市、县级政府还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法律分析;国家拆迁政策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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