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8:05:57
1、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2、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3、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等。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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