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3:34:05
一、工伤认定中止后怎么办。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恢复工伤认定。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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