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3:01:43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详细来说子女教育专项扣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3)这项“抵扣”的项目中不仅仅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专科、研究生、博士生),还包括了3岁年满的学前教育。可以说把现在家庭的教育支出均包含在内,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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