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7 14:56:10
1分记分项目;(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2分记分项目;(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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