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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0 06:14:37
法律分析:不需要,试用期内双方提前3天通知对方解约即可。对于用人单位,如果觉得试用下来评价是某人岗位不合适,提前3天通知该劳动者,即可解约。对于劳动者,如果觉得对于岗位不合适,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约。双方均不算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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