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8 07:18:10
法律分析。“类案同判”对于当事人来讲,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权利需求;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而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法治要求。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出现以下情形的,检察官应当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一)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同类案件或者关联案件处理结果明显不一致的。(二)案件处理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拟调整量刑建议的。(四)因案件存在特殊情形,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同类案件相比明显失衡的。(五)变更、补充起诉的。(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拟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七)法院建议调整量刑建议,或者判决未采纳量刑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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