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23:26:46
法律分析:刑期的起算点是做出判决之日起计算的,但是由于定罪判刑之前就会有一些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先行羁押的。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抵扣刑期的,也就是说,刑期的起算点不变,结束的时间可能会变化。1、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拘役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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