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8:56:02
1、属于金额、税额开错的。①如发现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但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则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下同),由销货方重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②如发现金额、税额少填开的,但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则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如属销售金额、税额多填的,但有一方已作账务处理,可分别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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