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01:30:50
法律分析。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分为两个部分。一、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原用途和面积给予的补偿。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是按照地上的附着物即青苗给予的补偿。因为青苗是农民个人财产,所以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承包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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