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01:38:40
公司出让股权中涉及的税收。(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