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1 12:12:51
法律分析。注明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事项、联系电话、日期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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