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1:26:24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说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违反招投标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的以及必须进行招投标而中标无效的,还有就是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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