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9:34:26
一、办理部门: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4、迁入人身份证。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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