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D正确,招标人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选项E正确,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文件的澄...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投标法》第23条关于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规定,招标人可以直接采取书面形式,也...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
澄清与修改是指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相互矛盾或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进行统一的修改或答复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流程。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相关法律法规一是明确赋予了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的权利,即在资格审核或者开标前,招标人有权对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二是明确了澄清与修改的效力,即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效力,是评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在标书发出之后、开标之前,招标人可以对标书进行澄清或修改,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修改招标文件的,将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