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澄清需求的主体是评标委员会,只有当评标委员会认为内容需要澄清时,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法律依据为《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其次,问题澄清只能在法定范围内进行,任何超范围澄清,尤其是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澄清只限于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而不能超出投标...
投标人可以进行澄清,但是不能无限的澄清。根据有关规定,当评标时,如果专家对投标人的某一项技术条件存在理解有困难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就这项技术条件进行澄清。但是澄清的范围仅限于这个技术指标。不能对其他的问题,进行更...
不允许,开标后,你的投标已经确定了,不可再有新的内容提交了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所以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和说明。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接受。投标人也不得借提交澄清、说明的机会,...
对于明显打字(书写)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允许投标人补正。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的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然而,投标人的澄清或...
部分评审专家在评审时直奔主题,根本不考虑投标纠错程序,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予澄清的内容视而不见,或虽进行了澄清程序,但还是带着问题评审。归纳起来看,评审专家们在对投标文件的有关投标纠错过程中,主要在以下问题。
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做澄清的,比如说,你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中,在单价投标一个单价是1.2元,另一个单价是2.2元,结果你在汇总的时候,汇总从3.5元了,你可以在开标的过程中澄清为3.4元,但是招标文件中,如果要求...
2.招标人主动澄清招标人在标书发出之后,如果发现标书中存在要求、规则不明确的,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主动发起澄清。(二)时间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在标书发出之后、开标之前,招标人可以对...
首先,投标人只能针对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次,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能提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新投标内容。第三,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五、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