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区用房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要搞清楚社区用房的权属性质。“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中也是相同的规定。如果把社区用房归入“其他公共场所...
法律分析:社区配套用房,虽然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但是其仍然具备的房产资格。社区配套用房也有业主,也有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物业管理用房没有产权,属于公共场所,其产权归属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提供小...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产权不同 社区用房的主要目的为社区居民服务,但具备房产资格,拥有产权证书,而且有个人所有权属关系,也还可以上市交易;物业管理用房不具备产权的,属于公共场合,而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在...
社区配套用房虽然在使用上是为了社区居民服务,但具备房产资格,拥有产权证书,而且有个人所有权属关系,还可以上市交易,而物业管理用房是没有产权的,其产权应该是归属小区中的全体业主,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仅能在...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
社区配套用房物业出售不合法。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社区配套用房应当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无权出售,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并反映情况,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有规定的,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居民楼一楼大厅的附属配套设施处于公共区域,如果使用的话是按照公共物品使用的归属进行划分的,所以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是不归单个业主所有的,同样这在法律中也是有所规定的。民法典中第二百七十...
配套用房通常是指为满足某一建筑物的功能需要而建造的附属建筑物,如宿舍、厂房、仓库、商铺等。它们的产权归属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属于建筑物的业主或租赁者,也可能由或其他机构所有。在中国,根据《物权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