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宾语前置。“此之谓大丈夫”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才叫作大丈夫。其中,“此”是代词,指代前面的内容,“之”是结构助词,起到提宾的作用,把宾语提前,以强调和突出这个宾语。
不是.“之”是助词,放在“此”和“谓”中间,是主谓之间取消句子性,不译.不过,应该是“此之谓大丈夫”吧?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希望有所帮助~
应该是表倒装,代词宾语前置的标志。“此之谓XXX”,就是“谓此XXX”,这是一个主语省略的双宾语结构。这里为什么倒装?答案是用“此”承接上文,并起到强调作用。
“此之谓大丈夫”的“之”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出自孟子及其弟子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为:动词,本义,出、进、...
“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此之谓大丈夫”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译文:富贵...
“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此之谓大丈夫”出自孟子《滕文公下》释义:一个人应该居住在“仁”这所最广大的住宅里,...
此之谓大丈夫的之是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原文: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
“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此之谓大丈夫”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译文:富贵...
何陋之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唐·刘禹锡《陋室铭》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助词,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清·蒲松龄《狼》 9. 得 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得:能,能够。 得志得:实现。 二、通假字 1. 往之女...
可以凭借这个打一仗了”。这跟 《鱼我所欲也》中的“此之谓大丈夫”中的“之”用法有细微的区别,这一句为了强调宾语“此”,而用代词“之”复指宾语,把宾语提前,可以把“之”理解为宾语前置的标志。